恐吓人犯什么罪?害人害己

【本期文章导读】

恐吓人犯什么罪

什么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威胁人恐吓人算不算违法

恐吓人犯什么罪

具体所指的行为是什么?我在这里举个例子,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的,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恐吓的手段,达到一定程度的,都可以构成犯罪,没有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被可以主张赔偿威胁恐吓故意伤害。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什么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首先,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刑法释义》中提到:“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中“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要造成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行为先威胁恐吓又伤人。

其次,对于“严重残疾”的理解,1999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项中提出:“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应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刑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身体器官大部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先威胁恐吓又伤人对人威胁、恐吓犯什么罪。而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六级以上视为“严重残疾”。

结合司法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该是指采用锐器、剧烈腐蚀物等毁人容貌、挖人眼睛、割人耳鼻、砍人手足等有违道德伦理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同时造成被身体器官缺损、明显畸形、造成身体器官中等以上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并发症,出现六级以上伤残的结果先威胁恐吓又伤人威胁人恐吓人算不算违法。也就是说,在考虑是否造成“严重残疾”的危害结果的同时,还要根据伤害致人“严重残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来决定刑罚。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当面威胁恐吓他人属于犯罪吗。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威胁人恐吓人算不算违法

1. 具体所指的行为是什么?

2. 我在这里举个例子,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的,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3. 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恐吓的手段,达到一定程度的,都可以构成犯罪,没有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被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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