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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签判挽诗

lín qiān pàn wǎn shī
【作者】叶适 【朝代】宋代
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暮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更新时间: 2021-11-29 16:56:54
林签判挽诗作者:叶适
叶适

简介 诗词 名句 叶适(1150年5月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世称水心先生。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