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嫁女与送终。 宋 曾巩 《答范资政书》:“无田畴屋庐匹夫之业,有奉养嫁送百事之役,非可责思虑之精,詔道德之进也。”
1.女子结婚(跟“娶”相对):出~。改~。~人。~女儿。2.转移(罪名、损失、负担等):转~。~祸于人。3.姓。
1.把东西运去或拿去给人:~报。~信。~饭。2.赠送:奉~。老师~我两本书。3.陪着离去的人一起走:把客人~到大门外。~小孩儿上学。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