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署的公堂。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蛮人持﹝筇竹杖﹞至 瀘 叙 间卖之……郡中有蛮判官者为之贸易。蛮判官盖郡吏。然蛮人慑服,惟其言是听。太不直则亦能羣讼于郡庭而易之。”
1.古代的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郡比县大:~县。会稽~。秦分天下为三十六~。2.姓。
1.院子;院落:前~。2.厅堂:大~广众。3.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地方: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