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赠。 清 陈田 《<明诗纪事>序》:“无事可纪者,亦广为甄録,冀以揽前哲之芳馥,为后人之貽餉云尔。”
1.赠送:~赠。馈~。2.遗留:~害。~患。
1.用酒食等款待。2.薪金(旧时多指军警等的薪金):月~。关~。